 经济与职务犯罪
经济与职务犯罪
 
  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是指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或者中介组织的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出具的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刑法》 
	第二百二十九条 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前款规定的人员,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一款规定的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出具的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二百三十一条 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二十一条至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公司法》
第二百一十九条第二款 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因过失提供有重大遗漏的报告的,责令改正,情节较重的,处以所得收入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并可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责令该机构停业,吊销直接责任人员的资格证书。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第八十二条 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出具的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给国家、公众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客体方面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有关市场的管理秩序,犯罪对象是指资产评估报告、验资证明、验证证明、审计报告等中介证明。 
	 
	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出具的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主体方面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只有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及人员,才能构成本罪,其他单位或个人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单位亦可构成本罪。 
	 
	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过失,即应当预见自己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可能造成证明文件的重大失实,并产生严重后果。 
	  
	  
	在司法实践中,对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的一些人认定: 
	  (1)根据司法实践,给国家、公众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0万元以上,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追诉。 
	  (2)公证员在履行公证职责过程中,严重不负责任,出具的公证书有重大事实,造成严重后果的,以本罪论处。 
 
 
 
  
	刑事诉讼业务综述: 
	  国锦律所刑事业务部专业办理经济犯罪案件与普通刑事案件,办案律师有着多年丰富的执业经验,由原公检法工作经历的律师团提供辩护服务,为犯罪嫌疑人做无罪辩护或罪轻辩护,多数案件或撤销案件,或无罪释放,或减轻刑罚。国锦律师长期保持着与办案机关的良好交流,凭着精湛的职业技能、实事求是的工作心态,获得了办案单位的认可。
 
国锦所刑事辩护业务可提供的法律服务包括:
 一、侦查阶段
 1、会见犯罪嫌疑人;
 2、了解涉嫌罪名和有关案件的情况;
 3、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
 4、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5、代理申诉和控告;
 6、调查取证、获取证人证言;
 7、转刑事拘留为行政拘留;
 8、向办案机关出具专业法律意见;
 9、取得被害人谅解;
 10、追究诬告人的法律责任;
 
二、审查起诉阶段
 1、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材料;
 2、审查全部审讯监控;
 3、非法证据排除;
 4、会见犯罪嫌疑人
 5、调查和收集案件的有关证据;
 6、提出辩护意见;
 7、办理取保候审;
 8、争取存疑不起诉;
 9、争取法定不起诉;
 
三、审判阶段
 1、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材料;
 2、与犯罪嫌疑人会见;
 3、新证据的整合;
 4、无罪辩护(存疑);
 5、罪轻辩护(法定从轻或减轻);
 6、争取缓刑判决。
 
四、其他程序
 1、申请再审;
 2、最高院申诉;
 3、检察院抗诉;
 4、死刑复核;
 5、纪委双规会见、控诉;
 6、行政拘留会见、控诉;
 7、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
 8、刑事自诉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