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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导航致乘车人死亡 滴滴司机涉交通肇事被公诉
发布时间:2018-08-17 点击数:1037

2月25日,被害人兰某与朋友黄某某、王某某、张某某一行4人在滴滴出行平台预约被告人李某某的小型普通客车,从福州出发前往连江县。6时20分,李某某驾车途经沈海高速公路时,因对道路不熟便低头查看操作手机导航。此时,就在道路前方,由苏某某驾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正从加速车道驶入慢速车道,李某某发现前车时已来不及采取躲避措施,导致车辆右侧碰撞到重型厢式半挂车尾部左侧,造成坐在副驾驶座的兰某当场死亡,王某某重伤,黄某某、张某某轻伤。

检察机关认为,经认定李某某应负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已触犯刑法,因此应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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