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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文中无罪!从博士后到阶下囚,物美创始人为何蒙冤12载?
发布时间:2019-02-27 点击数:1896

5月31日,最高法终审判决张文中、张伟春、物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无罪,原审判决已执行的罚金及追缴的财产,依法予以返还。得知这一消息,前段时间刚给物美创始人张文中拍照片的SOHO中国董事长潘石屹,在转发相关资讯时评道:“迟到的正义!”

产权保护是今年政策取向的一大风向标


2018年2月27日-3月1日的“亚布力中国企业家论坛第十八届年会”上,物美集团创始人张文中深情地朗读《给40年的信》,这是他自2013年2月刑满释放出狱后的首次公开发言。

在《给40年的信》中,张文中谈到自己出狱后,有不少人建议他移居国外,过平静的生活;也有人问他,遭受这么大委屈?为什么不怨天?为什么不尤人?于是,就有了篇首那一段话,正义可能会迟到,但一定不会缺席,“迟到的正义依然无比珍贵”!


张文中系物美集团创始人,2004年福布斯大陆富豪榜上,张文中排名第125位,个人财富身价是125亿美元。张文中本人,系中科院系统科学博士、美国斯坦福大学博士后,曾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出任研究员,主攻宏观经济。1994年,下海的张文中,在北京创办了经营连锁超市业务的物美集团。张文中案简略始末


以上这幅图片,已大致列出张文中案始末。2007年12月,河北衡水检方提起公诉之前,张文中已于2006年8月被中纪委调查。法院审理时,张文中被指控的罪名主要是三项:犯诈骗罪、单位行贿罪、挪用资金罪。出狱后,张文中自2003年起,申诉、驳回、再申诉,直到今日再审宣判、被平反昭雪。


今年1月26日,我们发表了《“资本狂人” 顾雏军案重审:他到底也没有罪?》 一文,对重审顾雏军案进行了剖析。去年12月29日,《人民法院报》头条及评论员文章提及的三起再审重大涉产权案件,分别是重审顾雏军案、张文中案、以及李美兰案。如今,张文中案已迎来迟到的正义,顾雏军、李美兰二案的重审也快了。


还张文中清白,包括重审顾案等涉产权案件,本身已释放出一个新的强烈信号,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依法保护企业家的财产权、创新权益、自主经营权等权益;因此,我们认为,其不仅改变了一位风云企业家的命运,也是中国家族企业史上的标志性事件之一。古话“有恒产者有恒心”,出自孟子《梁惠王章句上》,财富是“长脚”的,要走出家族管理与传承的困境,产权能否有效保护是基础。自2017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出台以来,用产权司法保护增强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感,已成一项治国理政大事。

产权保护是今年政策取向的一大风向标。蒙冤十余载 ,物美创始人张文中再审改判无罪,是对以往家族企业私有财产权保护不力的情况的纠偏扳正。当然了,改判无罪,无疑令张文中一案成了“标杆”案件,但毕竟涉产权案件的审理,特别是加强产权保护,根本之策还在于纳入法治轨道、推进产权保护法治化。从博士后到阶下囚,张文中为何蒙冤12年?

 

张文中,生于1962年,籍贯是山东济南。中学毕业后,正逢恢复高考,张文中成了南开大学79级大学生。1983年,从南开大学管理学本科毕业后,张文中被分配到大庆油田参加工作。在油田工作期间,他对管理学产生了浓厚兴趣,1985年又返回南开大学,攻读管理学硕士学位。


硕士学制三年,1987年,因成绩优异,张文中提前一年拿到学位,被分配到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从事宏观经济研究。国研中心成立于1981年,是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也是中国影响力最大的智库之一。几年间,张文中就价改、石油战略、以及宏观经济调控等研究课题发表了近50余篇论文。张文中先后在中科院系统科学研究所、美国斯坦福大学攻读博士及博士后,也就是在此期间,张文中的身份是一名高级知识分子、专家、学者。


张文中在中科院系统科学研究所获得博士学位后,于1990年担任世界银行和国家“863”高科技发展基金支持的“中国宏观经济决策支持系统”研究的课题组长。此后,因主持中国石油价格政策研究,得到中央有关部委的重视,并得到美国自然科学基金会的支持下,张文中赴美深造,在斯坦福大学做系统工程学博士后的研究。

张文中案再审结果宣判


上世纪90年代初,张文中辞别了研究领域,最终进入商界,创办物美超市,成为中国零售业历史上一度呼风唤雨的人物。张文中自己说,对他影响最大的是二个人:一个是邓小平,南巡讲话给了他下海信心。另一个是他的博导老师——斯坦福大学的拉尔森教授。


1992年,在邓小平南巡讲话的鼓舞下,从美国归国的张文中创办了一家计算机公司——卡斯特公司,为国内几家大型企业开发了不错的IT项目。1994年,为了展现自己开发的pos机、信息系统的使用价值,张文中创办了北京最早的一家规范的现代超市——物美超市,开始了他的商品零售业创业历程。


2003年,物美超市成为第一家在香港上市的内地民营零售企业,比黄光裕的国美电器在港上市早了一年。张文中是个高级知识分子,做零售连锁,没有任何从业经验,物美的起步,也并非十分顺利,特别是要考虑如何在竞争中生存下来。


知识也可以转化为企业成长的动力,张文中是学管理的,本身也是研究管理领域,于是,他在物美创建了一整套适合商超的新型管理体系,而且别具特色。比如,物美的三重盘点制度、综合巡检制度,另外还有晨会、店长周例会、包括极具特色的办公会等。到2006年,在连锁超市领域辛勤耕耘的张文中,获得了巨大的成功,已成为京津冀地区最大的商业零售企业。张文中在美国的博士后导师拉尔森教授,也是一个风险投资者,张文中也循其之道,成为当时民企现代流通业中最活跃的“买买买”。自2004年起,物美通过托管、收购、重组等方式,收购了北京惠新大卖场、北京超市发、京北大世界、天津大荣等商业企业或者零售网点。


并购是当时民营企业迅速扩大规模、占据市场份额、以及与竞争对手博弈的重要企业战略,事实上,不光是物美的张文中,国美电器的黄光裕也是采用这一策略。2005年,当时的黄光裕一举拿下东北的黑天鹅、华南的易好家、华中的武汉中商,2006年,国美电器又收购了陈晓的“中国永乐”。国美是家电连锁,物美是商超连锁,并购重组是连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之路,更使得行业的集中度进一步提高。


黄光裕也好,张文中也如此,其并购的目的无非是要避免遍地开店的高成本,提高行业集中度,以较短时间内迅速扩大规模,作为获取更大利润的有效手段。当时,黄光裕在并购狂潮时说:“一有机会就出击。有些人创业的时候可能为了挣钱,有些人可能是为了做一番事业,然后呢,要做到尽可能做大,一有机会绝对要出击,我属于这一种。我并不是说挣了钱,完了有个名,赶紧带老婆孩子享福去,完了看着钱别丢了,我可能不是这种人。”


冤案从天而降,物美也受到重创,出狱后的张文中,依然高举并购大旗 、“涛声依旧”。道理很简单,以并购促集中度,是连锁商超一条生存之道。2014年,物美收购了百安居。如今的物美旗下,拥有美廉美超市、新华百货、浙江供销、百安居、奥士凯物美、崇菜物美、圣熙八号、京北大世界、浙江供销等多个知名品牌,年销售额500余亿元,资产500余亿元,员工10万余名。

物美集团,全称是北京物美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物美商业”),成立时间是2000年8月。 1994年,创始人及董事长张文中先是创办了物美商城,并开设了第一家超市。物美商城后来在重组时更名为“物美投资”。2003年,物美上市之前,曾有一次融资,时间是2000年12月1日,其融资轮次及规模均未向外披露,资料显示,其投资方系IDG资本。2016年,物美商业私有化,从港股市场退市,总对价交易金额为33.29亿港元,投资方系物美控股及间接全资附属公司物美香港。


5月31日,最高法已公示了“物美创始人诈骗、单位行贿、挪用资金再审判决书”,并宣判张文中、张伟春、物美控股集团无罪。从“判决书”中,大致可以辨清张文中蒙冤12年以来可能“涉案”的种种猜测及传闻,包括曾一时流传最广的“原罪”问题。比如,物美商业第一大股东物美控股的前身——物美商城1994年成立时那一段历史。此中一大核心问题,就是张文中的物美控股“第一桶金”的来源,包括与原国家国内贸易部之间的关系。


亚布力年会上,张文中在朗读他的《给40年的信》中提及,“八十年代我和其他青年知识分子一样追梦,进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为改革开放献计献策,有幸和田源、东升成了同事。”

张文中信中说的田源,即中国国际期货公司董事长田源,早年间,两人在国研是同事。田源从1983年长期供职于国研,1992年任当时的物资部对外经济合作司司长(第二年合并为国内贸易部)。1997年~2002年间,田源任中国诚通集团董事长,诚通集团系由原物资部直属物资流通企业合并组建。衡水中院一审在“诈骗罪” 判决认定中,在“国债技改贴息资金”环节就牵涉及诚通与时任董事长的田源。而“再审”判决时,已认定“物美集团违规使用3190万元国债技改贴息资金不属于诈骗行为”,“ 物美集团作为民营企业有资格申报2002年国债技改贴息项目”。


改判无罪,不仅还张文中及物美一个清白,事实上也还了张文中“老同事”田源一个清白,一个公道,也是迟来的正义!而在多年前,坊问多有传言,张文中与田源关系有“一丝神秘”。


张文中被控犯诈骗罪、单位行贿罪、挪用资金罪,一个核心问题就是国家的技改贴补政策是否适用于民企?假如原判适用法律错误,必然导致定罪量刑错误。最后的判决认定,“物美集团作为国内大型流通企业,积极申报以获取国债技改贴息资金对其物流和信息化建设的支持,符合当时国家经济发展形势和产业政策的要求”;“ 民营企业当时具有申报国债技改贴息项目的资格”。


张文中改判无罪,不仅还了当事人和当事企业一个公道,也为中国家族企业创新创业,营造了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更重要的是,张文中案的改判,直触到一个民企成长最揪心的历史问题——“民企历史原罪”。当年,由于整个国家的法律体系、政策对于私营企业产权保护不充分,一些家族企业为了求生存、求发展,主动或者被动带上“红帽子”,“挂靠”国企、乡镇(社队)企业,造成公私不分、界限不清。比如,当年的物美,就是“挂靠”部企诚通来申报国债技改贴息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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