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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上班时摔伤无证据公司拒赔 法院测谎后获赔25万
发布时间:2018-11-20 点击数:385
原标题:女子上班时摔伤但无监控人证公司拒赔,法院测谎后获赔25万
“我是在食堂工作时摔倒的,属于工伤,公司应该赔偿。”
“你摔倒的地方没有监控,受伤后也没有立即就医,不能证明骨折是工作时摔倒所致。”
面对无直接证据情况下原告、被告的各执一词,宁波镇海区法院近日采用测谎技术处理了一起因工伤引发的纠纷。
53岁的王女士是某科技有限公司后勤人员,负责食堂工作。2016年5月的一个傍晚,她独自在食堂值班,负责晚餐及餐后厨房卫生工作。她自称打扫卫生时摔倒,当晚贴了伤膏但未就医,次日上班后摔伤处疼痛难忍,去医院被诊断为左股骨颈骨折,需住院15天。出院数月后,由于恢复不佳,王女士又在医院接受了左髋关节置换术,术后被鉴定为八级伤残。
王女士认为,自己在清扫食堂时受伤,属职务行为,应由公司负责赔偿。公司认为,事发处没有监控,她又没有立即就医,不能证明骨折是工作摔倒导致。王女士诉至法院,要求赔偿42万元;公司则提出反诉,要求王女士返还前期垫付的医疗费、护理费、工资计4万元。
为印证王女士“工作时在食堂摔伤”,平息公司的合理怀疑,镇海区法院委托宁波市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对王女士进行心理测试。
“也就是俗称的用测谎仪进行测谎。”镇海区法院工作人员11月19日告诉澎湃新闻,结果显示,王女士对设问的陈述为真实,即确实在食堂摔倒受伤。
由于测谎结论只可作为辅助参考,不能直接当作证据,法官还对王女士多名同事、同住亲属及医院主治医师进行询问,并到公司食堂查看,多方证据相互印证,认定了王女士左股骨颈骨折系在公司工作中受伤。最终,法院判决公司赔偿王女士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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