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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贵阳小河法院原院长张诗宇被判四年半!
发布时间:2018-09-07 点击数:1264

近日,贵阳市观山湖区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张诗宇受贿案,由毕节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经审理查明,张诗宇利用担任贵阳市小河区人民法院院长、观山湖区人民法院院长的职务便利,接受他人请托,在刑事、民事案件的处理、相关人员工作调动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多次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159.5万元。

一审判决如下:

被告人张诗宇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

对张诗宇已退缴赃款人民币十七万三千八百元,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对张诗宇未退缴赃款人民币一百四十二万一千二百元,继续追缴,上缴国库。

张诗宇曾任贵阳市小河区法院院长,其间,黎庆洪等被控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即“小河案”,广受争议。

旧闻简介:

2008年10月,贵阳企业家黎庆洪因涉嫌赌博罪被捕;2010年3月,贵阳中院一审以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判处黎庆洪有期徒刑十九年。2010年7月12日,贵州省高级法院将该案发回贵阳中院重审,贵阳中院则将该案指定由其下辖的小河区法院审理,此时,小河区法院的院长正是张诗宇。

贵阳“小河案”, 一场疯狂的审判。

五十七名被告人,来自全国各地的上百名律师参与辩护。制造伪证、刑讯逼供、抓捕证人、阻止律师会见、试图抓捕律师、变相不公开审判、在审判过程中动员被告人解聘多名律师、在庭审过程中驱逐多名敢于辩护的律师,致使总计二十六名律师非正常退出辩护,等等,可谓中国刑事司法各种乱象之集大成者。

被小河区法院驱逐和被强行解聘的律师多达二十六名,包括杨学林律师、迟夙生律师、刘志强律师、李金星律师、杨名跨律师、何先武律师、王兴律师、段万金律师、李修蛟律师、曾维昶律师、王甫律师、薛荣民律师、王誓华律师、张锦宏律师、张颖律师、徐天明律师、高成律师、张培鸿律师、吴鹏彬律师、周立新律师、李贵生律师,等。

该案审判长、小河法院刑庭副庭长黄敏以答新华社记者问的方式回应了舆论热议的“黑打”、管辖权异议、审判长回避、律师被逐、法院指定辩护人等问题,并称该案的判决“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枉不纵,做到了公正地对待每一个被告人”。

如今,曾经的小河法院院长一审被判刑四年半

前段时间,张诗宇正通过家属选择辩护律师。而其寻求帮助联系洽谈的其中一名律师,正是当年“小河案”众多律师中的骨干律师。这名律师因为其他原因,最终没有接受委托。

当年驱逐多名律师出法庭的“小河案”法院院长,竟然也有今天,让人颇感世道轮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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