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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高院公布拒执罪典型案例震慑“老赖”
发布时间:2018-08-17 点击数:1030

新华社西宁8月17日电(记者张大川)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日前向社会公布5起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的典型案例,以提升执行工作权威,督促被执行人依法及时履行法定义务。

青海省高院发布的5起拒执罪典型案例中,既有被执行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且在进入刑事追诉程序后仍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受到从严惩处的;也有被执行人被刑事立案后,主动履行义务,被酌定从轻处罚的。

如白某某与马某生命权、健康权纠纷案例,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判决白某某赔偿马某各项赔偿款72770.54元,判决生效后白某某未履行给付义务。2013年9月26日,法院向白某某送达执行通知书,要求其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白某某仍拒不履行。据查,2014年2月17日被执行人白某某将其名下的一套房屋转移至陈某名下。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白某某有期徒刑一年。

今年5月,青海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发布《关于敦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依法打击规避和抗拒执行人员的通告》,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的专项行动。截至7月底,全省法院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线索后,经公安机关侦查,并经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人民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2案2人。

据青海省高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初至7月底,全省法院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决定司法拘留共计436案449人次,罚款9人次,通过上述强制措施,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定义务的186人,执结案件195件,执行到位标的1045.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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