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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影响力受贿不止苏荣女婿 周永康妻儿亦获刑
发布时间:2016-08-15 点击数:1676

新京报快讯(记者王梦遥)7月27日,最高检发布消息,湖南省张家界市原市委常委、副市长程丹峰涉嫌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经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株洲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苏荣女婿因影响力受贿罪被追刑责

记者注意到,程丹峰的另一身份是江西省委原书记苏荣的女婿。

株洲市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程丹峰利用其岳父苏荣担任江西省委书记的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程丹峰被控的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是刑法修正案(七)增设的一个罪名,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收受请托人财物。

在程丹峰被通报提起公诉的半个月前,其岳父苏荣涉嫌受贿、滥用职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已由济南市检察院向济南市中院提起公诉。

“利用影响力受贿”的还有谁?

除了此次公布的程丹峰,最引人关注的当属周永康妻子贾晓晔、儿子周滨、侄子周锋利用影响力受贿被判刑。

6月8日,周永康妻子贾晓晔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其罪名包括受贿罪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6月15日,湖北省宜昌市中院对周滨案公开宣判。除受贿罪外,周滨的罪行中也包括利用影响力受贿。

法院判决显示,周滨伙同他人,利用其父周永康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请托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24亿余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周滨领刑两天后,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法院依法对邛崃市鸿丰钾矿肥有限责任公司、被告人周锋、周益春、唐志国等人所涉案件一审公开宣判。其中,周永康侄子周锋的罪名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数罪并罚最终获刑12年,被罚5900万元。

除周永康案相关人员,新京报记者检索发现,今年4月19日最高检曾通报,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原院长王洪(副厅级)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案,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交办,由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记者注意到,王洪所“利用”的影响力与广东落马高官万庆良有关。

据媒体报道,王洪一案于5月12日开庭审理。检方指控,被告人王洪与广州市委原书记万庆良关系密切,利用万庆良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谢海榆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谢海榆300万元港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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