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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规系列专题(七):公司创始人实现财富安全的攻略
发布时间:2020-04-13 点击数:874

题记






庚子年伊始,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让整个中国笼罩上了阴影,也让本就处于经济逆周期的中小企业面临着雪上加霜的囧境。无法正常开工,生产要素闲置、物流人流梗阻、资金供给紧张,考验着无数企业面对突发应急事件的应对能力。随着疫情演进,劳动用工、合同履约、信贷危机、政府监管政策变化,各方面都将给企业带来难以预测的重大法律风险。目前诸多企业陆续复工,本人从近期出版的新书《公司合规——创始人避免败局的法商之道》中撷取若干实用合规攻略,陆续进行节选连载,为企业注入抵御风险抗体,助力企业度艰克难。


专题七:公司创始人实现财富安全的攻略

攻略1:创始人家企资产隔离构建防火墙的策略


财产混同现象在创业企业较为普遍。公私账户混为一体,个人家庭资金与企业资金任意调度往来。家庭需要资金便从公司提取;企业资金周转不灵便将个人和家庭财产投入公司。用企业资金购买家庭财产(尤其是不动产)、家庭成员同公司发生关联交易、企业股东分红为避税采取股东借款形式进行财务处理。企业融资时,则由股东个人或家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企业没有健全的财务制度,也没有专门的财务监管人员,做账时外包给外部税务师报表核算。发觉公司账面不平便让财务通过做假账来掩盖。


创始人作为公司的股东,利用对公司的绝对控制优势,逃避债务,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企业融资时,由创始人个人或家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会引发家庭财产清偿企业债务的法律责任。个人账户收取企业往来经营款,还会导致一系列民事、行政、刑事多重法律风险。


创始人须做好个人资产与企业资产的隔离措施,提前防范家企财产混同带来的法律风险,构建家庭财富的防火墙。


首先,创始人要树立公司独立法人主体地位的观念。公司作为法律上独立的法人主体,公司财产与资金属于公司所有,公司处置财产与资金,要依法经过股东会或董事会的决议形成公司意志,任何个人都不能仅凭个人意志将公司财产处分成自己财产,否则就有职务侵占犯罪之嫌。


其次,要严格按照规范的财务制度运作企业,尤其需要通过留存会计凭证、账簿、协议等证据,证明公司财产与个人财产的独立性,规范公司收取、支出资金行为。


再次,企业在融资中,要避免由企业家个人或家庭财产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如果在借款时迫不得已要承担连带责任的话,在借款前一定要提前采取一些防护手段,以应对不利情形的发生。


最后,创始人可通过运用夫妻财产约定、家庭财富传承计划、家族信托、人寿保险合同投保架构设计、资产代持的安排、公益基金会的设立与运作、移民及境外资产的配置等家族财富管理手段防范财产混同产生债务风险。


攻略2:公私不分——创始人职务侵占罪风险


公司一旦设立,即具有独立的生命。除了创始人自己,公司还会关联到其他小股东、债权人、员工以及政府等方方面面。创始人作为公司股东和高管,一定要牢记公私分明。如果将公司与自己画等号,随意处分公司财产,将有职务侵占罪风险。


职务侵占罪是管理松散的企业高管比较容易触犯的罪名。如高管在日常经营管理中经营行为不规范,则很有可能成为日后被刑事追责的导火索。比如,高管利用公司职务便利侵占公司财物,利用对公司通过签订合同取得的货款、收入等不入账、据为己有或者擅自用于个人用途,擅自支取公司资金归个人使用且不予归还,擅自在公司报销个人费用,以公司名义向他人借款之后占为己有或携款逃匿,制作假工资表或者劳务费用套取公司资金等,均有可能会构成职务侵占罪。


企业创始人为避免职务侵占刑事风险应做到如下几点:


(1)完善财务报销等制度。明确请款报销的审批权限、报销管理流程等制度,规范差旅费、交通费、通信费报销程序,创始人带头遵守制度规定。


(2)树立定期审计、重大人事调整审计制度。公司应当引入专业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公司经营状况、财务履行情况等予以审计。如遇公司重大人事调整时,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离职高管予以离职审计。


(3)日常经营中,对资金往来等操作一定要规范,对报销不明或者难以界定的费用开销、借款等在事前应要求全体股东确认,事后也应有公司或其他股东追认的书面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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