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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1300万没还,公司老总潜逃13年,案件再审,无期改判无罪
发布时间:2019-12-04 点击数:1945

今年58岁的肖伟原是北京某国际集团公司董事长、北京某科技实业公司(以下简称科技公司)总经理、法人代表。

20多年前,肖伟因资金紧张向海南某实业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实业公司)拆借1300万元。

为了躲避追债,科技公司副总经理将伪造的汇票和空头支票交给实业公司,实业公司向公安机关报案。

2003年,一审法院以犯合同诈骗罪判处肖伟无期徒刑。其后,经历上诉,发回重审……而肖伟则在取保候审期间潜逃。

近日,海南省高院作出终审判决,肖伟由无期改判为无罪。

借1300万没还,公司老总潜逃13年,案件再审,无期改判无罪

因资金链断裂借款1300万

1995年,肖伟的科技公司多个项目资金链断裂无法进行,更是欠了中国某银行信托投资公司(以下简称信托公司)几千万的贷款。信托公司房地产部副经理林立为了让肖伟有能力偿还贷款的利息差,从中牵线帮其拆借资金。

同年6、7月的某日,林立在海口市嘉陵大厦约见海南某实业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实业公司)总经理张军,向其介绍肖伟正在北京开发可视电话机、高强性能锂电池项目,目前资金不足,希望张军可以向肖伟借款2000万-3000万。

张军基于林立的情面,并得到林立许诺会在后续的项目中为实业公司提供贷款支持,便答应林立会借款给肖伟的科技公司。实业公司先后四次将1300万元转给科技公司。面对实业公司的多次催款,肖伟有心无力,只好借口推托,避而不见。

随后,北京某晶体器件公司的公章由科技公司保管,肖伟指使公司职员冒充该公司法人代表作为担保人,与实业公司签订《资金拆借协议书》。此后,为应付实业公司的追债,科技公司的副总经理将伪造的500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以及一张20万元的空头转帐支票交给实业公司。

16年前被判无期,取保候审潜逃

2003年,肖伟以诈骗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而在此之前,他为单位获取贷款向林立行贿,以单位行贿罪获刑3年,于2002年6月21日刑满释放。

同年7月2日,肖伟因涉嫌诈骗被刑事拘留,1300万元的债务将肖伟以诈骗罪再次送上了被告席。

2003年12月,一审法院以肖伟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10万元。

宣判后,肖伟不服上诉,二审法院裁定后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理。肖伟在案件重审时,2005年在取保候审期间潜逃。2018年9月6日,肖伟被公安机关抓获。


借1300万没还,公司老总潜逃13年,案件再审,无期改判无罪

终审判决,由无期改为无罪

二审法院查明,现有证据不能排除科技公司案发时有存在可视电话机及高强性能锂电池项目的可能性。

二审法院认为,科技公司和实业公司之间的借款合同纠纷是基于科技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流动资金不足而发生。原判认定的上诉人肖伟构成合同诈骗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二审法院终审判决:撤销原审判决,肖伟无罪。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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