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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业顾问诈骗200万 获刑十三年
发布时间:2019-08-13 点击数:1510
住房市场供不应求,诸多购房者急于买房。瞄准了购房者心理的90后置业顾问程某,谎称持有房源,虚造“内部更名房源”,伪造相关印章、购房合同、增值税发票,先后骗取9名受害者购房首付款及“茶水费”230余万元。日前,经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程某最终因诈骗罪,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

2017年8月,一直未找到理想房源的张女士,认识了身为女儿的同学的程某。程某自称在银行上班,手里有阳逻某小区的内部房源要卖,购买需要加4万元茶水费,共计要付31万首付款。利用期房施工、无法入内之便,程某带张女士看了假房源。程某骑着电动车把她带到正在施工的期房旁,指着最高的一栋期房对张女士说:“最高的一栋就是,你的房子就在15楼,靠着路边那个单元。”当张女士提出要进去看看户型时,程某说现在房子在施工,不让进,张女士相信了程某的话。看完房后,急于买房的夫妻俩一合计,认为程某收取“茶水费”还算便宜,即便算上茶水费,单价也不到7000元,可以购买,随即与程某达成协定。程某借口内部房源需秘密交易,拒绝在售房部签订购房合同、付款,最终二人在一家快餐店签订了购房合同。因程某为女儿同学,又在银行上班,办理银行贷款也方便,张女士对程某相当信任,在半年内向程某陆续转账31万元。但在办理贷款手续时,程某却一直拖延,张女士感觉自己上当受骗,多次与程某协商欲要回购房款,直到程某彻底失联,张女士最终无奈报警。

几天后,市民蔡先生也来到公安机关报案,称自己被程某骗取购房款、“茶水费”29万元。此后,陆陆续续有8名被害人到公安机关报案称被程某骗走巨额现金。

2018年12月27日,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程某批准逮捕。程某利用房市紧俏、购房者急于买房心理,从虚造有“内部更名房源”开始,再到伪造相关印章、购房合同、增值税发票,甚至还带购房者去现场实地查看房子,一条龙全部造假,诈骗9名被害人财物共计人民币230余万元。据了解,92年出生的程某在武汉某房产置业顾问公司工作,熟悉房产买卖程序的她,自以为聪明找到了一条赚钱的“捷径”。于是,程某通过对自己工作中接触过的购房合同、房地产公司印章、收据、发票等进行伪造,编造各种理由、夸大个人能力,在同学微信群中发布自己手中有内部房源的假消息,以能拿到阳逻街某热门小区内部房源为由,骗取亲友钱财,在短短一年内非法敛财200余万。随即,除了生活开支用了几万元钱外,其余的钱都被程某在网上和去澳门赌博输光了。

经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程某最终因诈骗罪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处十万元罚金,并责令其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

办案检察官介绍,被骗的9人与程某都是熟人关系,如多年的同学、同事,或是同学的父母、朋友,程某正是利用这种熟人关系博取信任,又充分利用大家想低价购入紧俏房源的心理才能次次得手。检察官提醒买房者,买房需通过正规渠道,前往有售楼资质的楼盘营销中心验证手续、实地交易。切勿相信他人有“特殊关系”,碰到此类情况,要前往相应楼盘、银行核实是否有此员工信息,以免掉入诈骗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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